法律问题

卓镭激光: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安排,涉及持股平台人数穿透、锁定、离职处理、私募基金备案及股份支付处理等法律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卓镭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卓镭激光
审核编号
22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9页至第1-1-82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申报前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卓镭企管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卓镭企管共有32名合伙人,持有公司6,448,320股,持股比例16.1208%。2019年4月,员工曹晓燕受让于颖璞持有的公司2.6143万元出资额,占当时注册资本1.00%,受让价格低于同期外部机构投资人获取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卓镭企管合伙协议对禁售期、限售期、员工离职后的份额处理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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