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麦机械:发行人承租物业存在用途不符、出租人未提供不动产权证及部分租赁未备案等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物业合计26处。其中,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55号2单元2502租赁房屋存在实际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符情形;海口分公司承租的海口市琼山区富力首府D16-2盈泰广场1507房屋未取得出租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但出租人提供了买受人与出租人一致的《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行人签订的部分境内房屋租赁合同未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招股说明书披露,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因上述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