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发行人申报前已设立物奇壹至物奇陆及物奇捌等员工持股平台,并披露员工持股平台持股、资金来源、借贷出资、锁定、退出、回收及0元回收等股权激励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物奇微
审核编号
22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13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物奇壹、物奇贰、物奇叁、物奇肆、物奇伍、物奇陆和物奇捌作为直接持股平台,七家持股平台共持有发行人41,461,555股股份,占总股本15.83%。物奇壹至物奇陆的有限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物奇捌用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物奇壹至物奇陆对应员工持股平台源于员工持股计划及平台拆分平移,相关员工无偿获得相应股份,无需支付对价;物奇捌受让股权资金来源为合伙人自有、借贷等自筹资金,其中庞功会、韦韧、毛向荣所涉借贷资金全部系实控人郑建生出借,古强所涉借贷资金中500万元系发行人股东孙凤龙出借,剩余部分系实控人郑建生出借。除已披露资金拆借外,不存在发行人或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出资合伙企业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也不存在股份代持。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全面锁定期、解除限售期、离职退出、回收价格及违反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时0元回收全部合伙份额、追回已变现收益并赔偿损失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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