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发行人无自有房屋建筑物,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律师披露发行人租赁房屋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2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物奇微
审核编号
22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2页至第1-1-184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自有房屋建筑物;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租赁房屋包括重庆市渝北区仙桃数据谷中路107号相关楼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海洋一路333号A座17层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4幢3、4层、深圳市南山区乐普大厦相关单元、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66号中国五矿麓山科创园F3栋302房及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场所等,主要用途为办公及研发。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发行人租赁房屋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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