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连接:发行人申报前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安排,需核查平台设立运行、私募基金备案属性、激励对象、服务期、离职退出、锁定承诺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为奖励员工历史贡献、吸引和留住人才,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奥斯贝申。2021年8月,曹镭将其持有的金连接有限685.7143万元出资额以1,436.87万元转让给奥斯贝申;曹镭已代奥斯贝申全体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全体合伙人作为激励对象无偿取得对应财产份额,但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奥斯贝申全体合伙人按份额比例承担。2026年3月,曹镭将其持有的奥斯贝申2.0417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员工骆爱群并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奥斯贝申持有发行人6,857,143股,占总股本16.7468%;奥斯贝申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私募备案;相关合伙协议未对激励对象设服务期,约定离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份额转让和退出机制,并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