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连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项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并需核查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7-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项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8月,公司向林泰精密电子(宁波)有限公司、慈溪市林泰探针厂销售探针零件,因对方经营不善,截至2024年底尚有184.36万元货款未收回。公司于2025年4月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1月一审判决林泰公司、林泰厂支付货款184.3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自然人在一定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邓宇上诉后,2026年5月27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件披露该案件所涉货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未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诉讼外,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