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弥费科技: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避免同业竞争及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包括向深圳赫兹创新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服务,2023年至2025年金额分别为857.63万元、975.99万元、591.30万元;2024年向匠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3.89万元;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因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贡献形成财政扶持款项并向相关股东返还102.3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已出具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