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夏禾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代缴税款及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需关注程序履行、公允性、独立性及资金占用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24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夏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夏禾科技
审核编号
224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28页;第1-1-236页至第1-1-243页;第1-1-252页;第3-3-1-11页至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芜湖水木支付孵化款、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与芜湖水木的关联租赁、向关联方采购餐饮会议及咨询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关联方资金拆借及代缴税款。关联方资金拆借系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借款,用于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回购离职员工激励股权,相关回购激励股权于2025年度完成再授予,相关借款均已归还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关联方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相关关联方已将税款足额缴纳至公司,由公司完成代缴。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另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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