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艺妙生物: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安排,需关注激励对象范围、持股方式、份额转让限制、回购/收回安排及是否影响控制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艺妙神州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艺妙生物
审核编号
224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9页至第1-1-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清科厚德、三亚携手、三亚争先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用于股权激励,三个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厚德;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份额授予,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预留份额,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职员工,不存在外部人员。发行人历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联合创始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等;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间接持股。根据员工持股平台现行合伙协议,上市前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赠予、抵押、质押、担保或以其他形式处置合伙份额;特定情形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可选择保留其份额或要求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历次股权激励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