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艺妙生物:发行人与阳光诺和就SLE等自身免疫疾病CAR-T产品进行合作研发,涉及名义开发主体、名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费用承担、利益分成、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权利分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艺妙神州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艺妙生物
审核编号
224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0页至第1-1-261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阳光诺和就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疾病的CAR-T产品开展合作研发。2024年6月,发行人、北京再妙与阳光诺和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ZM001和IC19;2024年7月,发行人、北京再妙、厦门再妙与阳光诺和签署补充协议,由厦门再妙代替北京再妙继续履行原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2024年12月,发行人、厦门再妙与阳光诺和签署补充协议二,阳光诺和同意再向厦门再妙支付2,000万元;2025年1月签署补充协议三,约定2025年度临床试验安排和费用预算确认及支付事宜;2026年4月签署补充协议四,约定终止关于IC19的合作。根据协议,厦门再妙为合作产品名义开发主体和名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联合开发委员会指示负责与第三方服务商签署开发阶段相关合同,并承担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作产品费用、权利和权益按一定比例分配,合作方对保密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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