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擎科生物: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历史上与相关股东签署含业绩对赌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部分以实际控制人为义务主体的特殊权利条款存在效力恢复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石金曾与相关股东签署含回购权、信息权和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保护权、跟随出售权、优先财产分配权、最优惠投资方、业绩补偿、优先清算权、领售权、股权转让同意权、优先跟投权、参与重组权等特殊权利条款的相关协议。2025年9月12日签署的股东协议项下部分条款已终止但存在效力恢复条款;截至2026年5月19日补充协议二签署日,被终止条款均未触发效力恢复情形,各方就该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履行不存在违约、争议或纠纷;发行人完成合格发行上市后,该等条款均不可恢复地彻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