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碧云天:发行人是否具备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资格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7-2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系由碧云天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需终止情形。律师核查披露,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无保留结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相关刑事犯罪、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