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荣信汇科:共同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安排的认定,以及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27 · 终止

公司名称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荣信汇科
审核编号
20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至1-1-59页、第1-1-52至1-1-53页、第3-3-1-10至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白云集团、左强为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白云集团直接持有24.19%股份,左强直接持有20.67%股份,合计直接持有44.86%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胡氏家族、左强,包括胡德良、左强、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6名自然人;荣德投资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白云集团、左强、荣德投资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如白云集团和左强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以白云集团意见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左强曾于2022年2月16日被云南省剑川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协助调查,2022年6月26日解除留置;披露称有权机关已确认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案件已经终结,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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