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荣信汇科: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合伙协议、出资资金来源、人员变动、锁定及私募基金备案属性是否合规,并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7 · 终止

公司名称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荣信汇科
审核编号
20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4至1-1-95页、第3-3-1-13至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荣汇清能、汇才清能、荣汇腾宇和荣汇坤宇四个员工持股平台。2018年2月,四个持股平台以股权转让方式分别取得公司1,200万股、1,071万股、316万股和174万股。荣汇清能受让股权背景为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汇才清能、荣汇腾宇、荣汇坤宇受让股权背景为股权代持还原。荣汇清能合伙人的出资来自白云集团向张海涛等8名核心员工提供的合计1,2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0,期限后延长至2028年2月4日,并约定满足上市和持续服务等条件后借款自动豁免。汇才清能、荣汇腾宇、荣汇坤宇合伙人投资资金来自自有或自筹资金。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对正面退伙、负面退伙、合伙份额转让和变现作出约定。员工持股平台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前设立,参与人包括少量外部人员,公司未做清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要求;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私募基金备案或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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