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韬盛科技:发行人申报时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股东,需确认私募基金备案及是否存在“三类股东”。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6-07-29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韬盛科技
审核编号
21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0页至第1-1-61页、第3-3-1-18页至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机构股东中12名股东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除上述机构股东外,发行人其他机构股东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股东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已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机构股东中不存在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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