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沈鼓集团: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背书、票据找零及转贷等财务不规范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8-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沈鼓集团
审核编号
21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3页、第1-1-324页、第1-1-325页、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合并范围内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的情形,主要为使用票据便利、减少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准备工作,由子公司沈阳透平预先向其他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子公司背书给沈阳透平留存用于对正常供应商支付,另有拓博租赁与拓博天津/拓博商业保理之间票据往来;报告期内还存在票据找零,金额分别为794.10万元、578.07万元、179.95万元和0万元。发行人披露上述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行为不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的规定,但票据已到期承兑,不存在逾期及欠息,相关主体之间不存在纠纷,不存在虚假记载、恶意骗取财物、资金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转贷的情形,转回金额分别为219,600.00万元、96,951.64万元、0万元和0万元,资金均用于生产经营;转贷均发生在2022年和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未再发生新的转贷,截至2025年6月30日均已清偿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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