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钶锐锶:发行人历次融资中存在回购权、业绩承诺及补偿、优先认缴、反稀释、优先购买、共同出售、优先清算、知情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安排,部分曾触发或行使,申报稿披露已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相关投资方签署过《投资协议》《股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约定回购权、优先认缴权、反稀释权、业绩承诺及补偿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董事提名权等特殊权利。全球二期基金回购权已触发并支付回购款;通用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希飞泰克、江苏利柏特等部分股东行使回购权;发行人作为当事人的对赌条款披露已终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的部分特殊权利在申报稿阶段披露为终止状态或附条件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