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钶锐锶: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且存在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8-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有多处租赁房产。第4、10、12项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主要用于员工宿舍及办公,面积较小,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第1、2、5、6、8、9、11项租赁房产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余租赁合同尚未办理租赁备案。铼钠克租赁的东莞市长安镇长安东门中路82号906室租赁物业系集体建设用地上所建房产,已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发行人并非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