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钶锐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人账户代收货款、第三方回款、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方代收货款等内控不规范或资金往来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8-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3.70万元、4.84万元、0.60万元;原因包括部分客户经营不善或涉诉、无法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客户实际控制人或配偶通过个人微信向员工付款,以及部分配件或维修服务通过支付宝向员工小额支付。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第三方回款;曾存在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被关联方以借款、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资金;存在向捷辉创、上海铼科兴提供偶发性资金拆借及关联方李彩代收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