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集团: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土地权属证书权利人变更、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租赁集体土地、授权经营土地、国有水利工程用地以及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未备案等土地房产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8-10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有土地中42项已取得权属证书,1项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权利人尚待变更为发行人。发行人及子公司自有土地上尚有52项、面积34,598.86平方米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土地上有11项、面积4,831.43平方米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原因包括土地跨宗及规划调整、原租赁山西铝厂土地上自建且土地后续受让、相关生产线关停拟拆除、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人非发行人等。发行人租赁使用621,146.59平方米集体土地、165,203.26平方米授权经营土地及189,226.67平方米国有水利工程用地;禹门口供水及其分公司部分集体土地租赁期限超过20年。禹门口供水还租赁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38年,超过20年且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