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集团: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短期不连续、无电力业务许可证售电及部分产品产量超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量等经营资质合规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8-10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阳光集团、华泰能源、山西安仑等主体部分安全生产许可证,华泰能源、豪仑科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山西安仑、华泰能源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华融商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新旧证书之间短期不连续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不具备电力业务许可证(售电类)的情况下,曾向周边村庄和企业少量供电,并已于2021年4月终止售电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售电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不足0.5%。报告期内,因生产工艺优化、原煤煤质变化等原因,发行人改质沥青和煤焦油产量存在超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量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