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加特兰:发行人存在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且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关联方较多,需要关注关联方识别、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同业竞争、独立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8-13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均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矽力杰采购物业服务、向矽力杰租赁房屋建筑物、向华兴证券有限公司采购融资顾问服务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均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还将通过经销商向关联方上海几何伙伴智能驾驶有限公司销售毫米波雷达芯片比照关联交易披露,金额及占比均较小。2026年5月发行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独立董事认为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交易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