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羲禾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及其终止是否符合IPO监管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历轮融资引入外部投资人股东时签署《股东协议》,约定优先分红权、回购权、强制清算权、优先清偿权、限售权、优先认购权与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带出售权、反稀释权、观察员、财务知情权与投资方财务检查权、最优惠条款等特殊权利。2026年3月,相关方签署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约定优先分红权、回购权、强制清算权、优先清偿权自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本次发行财务报表之日终止并自始不具有约束力及法律效力,其余特殊权利自本次发行上市被证券交易所受理之日终止,且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可恢复。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约定或对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