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加特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往来款项及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销售交易,并需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均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矽力杰采购物业服务、向矽力杰租赁房屋建筑物、向华兴证券有限公司采购融资顾问服务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均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往来款项整体金额较小。公司还通过经销商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向关联方上海几何伙伴智能驾驶有限公司销售毫米波雷达芯片,并比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分别为1.37万元、3.31万元、9.59万元、1.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1%、0.02%、0.01%。2026年5月,发行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