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加特兰:发行人及境内下属企业报告期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并享受政府补助,涉及税收优惠、财政补助合法合规及纳税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9-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加特兰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并于2024年12月26日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31002937,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加特兰深圳、加特兰苏州、加特兰杭州于报告期相关期间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加特兰北京于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公司符合集成电路企业认定,适用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