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地通控股:发行人前身地通有限历史上存在余德友委托何烨、潘沙沙代持股权的情形,需说明代持形成、演变、解除及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地通有限设立时,余德友委托何烨、潘沙沙分别代其持有地通有限60%、40%股权,余德友为实际出资人。2009年6月增资后仍由何烨、潘沙沙代持;2009年9月潘沙沙将其代持的15%股权转让给何烨,代持比例调整为何烨75%、潘沙沙25%。2011年10月,何烨将70%股权、潘沙沙将25%股权转让给余德友,余德友将由何烨代持的剩余5%股权无偿赠与何烨,股权代持关系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代持已解除,代持发生、变动及解除过程各方不存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