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地通控股: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自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需说明代扣代缴及外部投资者合伙企业股东纳税承诺。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0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18年1月30日,地通有限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7年8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19,534,452.94元为基础,按1:0.32比例折合16,600万股,未折股净资产353,534,452.94元列入资本公积;法律意见书披露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自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