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钶锐锶:发行人与长盈精密、上海承起等主体存在或参照披露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曾持有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股权且已转让,需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同业竞争解决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方及参照关联方之间存在采购、销售、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并披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安排、决策程序、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历史上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曾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股权均已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同业竞争情形均已解决;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王芸转让深圳华汇股权、杨再兴转让深圳市众联精密有限公司股权等重要关联方转让事项已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