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傲拓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并需说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07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物料、测试服务、广告服务、房屋车辆租赁、销售商品、收购股权等;青岛地铁集团相关主体因青岛地空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铁科15%股权,被基于谨慎性原则比照关联方披露。控股股东傲拓泰控除作为持股平台投资发行人外未从事其他业务;实际控制人陈思宁控制的南京学评、三亚捷控、苏富特、傲拓北京等企业主要为持股或无实际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