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深交所IPO问询问题伟星光学:为关联方伟星新材代收代付电费的原因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5-20 · 终止(撤回)公司名称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伟星光学审核编号1003490审核阶段问询与回复页码第102页至第103页;第41页至第42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为关联方伟星新材代收代付电费的原因;该事项作为社保公积金缴纳与房屋租赁问题的一部分,要求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16发表明确意见。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