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收购同一控制下主体及实际控制人相关不动产解决同业竞争和资产独立问题。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皇冠新材
审核编号
10041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4页、第1-1-47页至第1-1-48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陆续完成对江苏皇冠、浙江皇冠的收购,均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为解决资产独立性问题,发行人购买原租赁使用的麦惠权、胡钊林共有不动产作为中山厂区生产基地。2022年10月,皇冠有限股东会同意以11,166.72万元受让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部分资产,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评估价值449.10万元、受让价格为0元;2022年11月支付完毕价款,2022年12月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收购江苏皇冠和浙江皇冠前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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