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越亚半导体:发行人历史上与股东签署过估值调整、回购及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需要确认触发、终止和恢复安排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与股东在股东权利文件中约定反稀释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拖带出售权、清算优先权、公司治理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估值调整条款、回购条款已清理。2025年6月5日,发行人与全体股东签署《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确认相关股东特殊权利自发行人正式向深交所提交IPO申请时立即终止,并约定在未按期申报、IPO申请被拒绝或退回、撤回终止申请、不批准注册或未在首次申请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等特定情形下恢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