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宸芯科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体系内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往来、信科财务存款、代发薪酬、历史资金拆借及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信科,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大唐移动、客户G3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供应商B采购晶圆;一般关联交易包括销售、采购、租赁及物业费、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代收代付薪酬、关联方存款利息、采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资金拆借利息等。关联租赁及物业费金额分别为1,749.06万元、1,823.86万元、1,779.76万元。公司与大唐联诚存在代收代付员工薪酬,截至2025年3月末,大唐联诚代公司发放薪酬事项已终止,款项已结清。报告期内公司曾与大唐控股发生资金拆借,截至2023年3月末,大唐控股已清偿全部拆借资金,后续未再新增。公司在信科财务开立资金结算账户,披露该账户独立于中国信科及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共用资金账户。发行人与中信科智联、武汉二进制半导体、信赛微思存在同业竞争但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与武汉飞思灵、大唐微电子不存在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