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川瑞翔:发行人部分股东在增资时与控股股东约定回购权、反稀释、最惠待遇、优先出售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需关注发行上市前清理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部分股东在增资发行人股份时,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签署相关协议并约定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披露涉及的主要特殊权利包括退出或回购条款、反稀释、最惠待遇、优先认购权、随售权与优先出售权、分红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延伸审计约定,以及2025年3月增资协议中关于表决权、出售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分红权、知情权等不符合上市要求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