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川瑞翔: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消防行政处罚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处罚,发行人总经理亦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2项行政处罚。其一,公司消防车道被占用,妨碍消防车辆通行且限期整改不合格,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3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发行人罚款3万元。其二,2024年1月1日发行人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认定该事故为作业人员探入未停机断电且安全联锁失效的设备内部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行人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原因负有责任,总经理张新龙因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等原因负有责任;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18日分别给予发行人47.5万元、总经理张新龙16.34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