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川瑞翔: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控股股东金川科技园资金拆入、向控股股东控制的湖科公司资金拆出及相应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并涉及资金占用口径披露。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发行人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自控股股东金川科技园借入总额3亿元借款,借款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已于2023年归还完毕本金和利息。发行人基于历史期间各类资金往来,对金川科技园控制的湖科公司于报告期期初存在资金往来余额9,032.24万元;发行人与湖科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参照同期银行流动借款利率水平收取利息,报告期内资金往来余额略有增加,并于2025年归还完毕全部本金和利息。招股说明书将上述事项披露为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并在资金占用及担保部分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向控股股东控制的湖科公司资金拆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