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博股份:发行人申报前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激励对象资格、价格公允性、出资缴纳、代持及控制权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镇江聚久荣、镇江玖晟聚实施股权激励。招股说明书披露,激励方案设置服务期、锁定期、内部流转限制等安排;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除已披露情况外公司无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控制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