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亿钶气体:发行人直接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但间接股东中存在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需关注其设立存续、监管备案、持股比例、锁定及减持安排,以及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和实际控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不存在属于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契约型基金等“三类股东”的直接股东;间接股东中存在3名“三类股东”:西藏信托-大唐盛泽泰世家族信托236号通过广东融创间接持股0.03%;招商财富-IDG人民币并购基金二期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珠海惠生间接持股0.03%;工银瑞信投资-IDG产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珠海惠生间接持股0.68%。其中,招商财富相关资管计划和工银瑞信相关资管计划处于清算阶段。上述3名间接股东合计穿透持有发行人0.74%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