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超力电器: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三轮股权激励,需审查员工持股计划、合伙平台运行、限制性股权回购安排及对控制权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2024年3月、4月、11月,公司实施三轮股权激励,由超力诚隆、超力诚乾、超力诚和等员工持股平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权益锁定期为授予日起5年;离职、过错解雇、退休、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委会指定主体可按约定价格回购或办理退伙。公司披露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来自实际控制人家族,有利于增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