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联科技:发行人与相关股东曾签署含反摊薄、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对赌及特殊权利条款的股东协议,申报前已签署终止协议并处理后续加入股东的约束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8月13日,公司与高速集团、上海云鑫、万集科技、金溢科技、员工持股平台等签署A轮《股东协议》,约定反摊薄保护等对赌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高速集团、上海云鑫、万集科技、金溢科技、员工持股平台、青岛山高、招商江海、申宏汇创、深圳创投、山东创投、宇航一期、山东财金、中泰创投、山东亿科等签署B轮《股东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反摊薄保护等对赌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并取代终止A轮《股东协议》。2022年11月10日,上述股东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对赌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对于优先购买权、股东大会和股东批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投资人股份转让、与云鑫竞争者有关交易限制等不涉及对赌的部分特殊条款设置了在发行上市被否决、主动撤回、申请后三年内未获批准或获批后一定期限内未完成发行等情形下恢复效力的安排。2022年11月和2026年5月新加入股东分别签署加入协议,接受终止协议法律约束或确认仅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普通股股东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