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联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比照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高,并涉及与高速集团、信联支付、高速融媒体、山东路桥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资金往来及独立性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收入分别为17,765.56万元、17,246.01万元和16,998.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78%、23.84%和23.10%;包含比照关联交易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7,765.56万元、17,246.01万元和17,118.37万元,占比分别为26.78%、23.84%和23.27%;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066.74万元、2,953.43万元和7,170.8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8.02%、11.04%和22.00%;包含比照关联交易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179.48万元、7,216.43万元和14,459.4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8.54%、26.98%和44.36%。关联采购包括高速融媒体提供抖音广告账户充值服务、信联支付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山东路桥提供收费站服务网点场地改造等。文件披露高速融媒体持有抖音平台代理资质,信联支付深耕交通领域第三方支付业务,山东路桥为山东省内经营规模较大的高速公路施工方。公司已对报告期内所有关联交易履行或补充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