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巨力股份:投资方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回购权及其解除、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先进制造基金、蜂巢铃轩、华舆高新、柏晖夏朗、嘉兴国睿、杭州财通、缙云财通、温州鹭嘉等签署的协议曾涉及回购权、董事提名权、投资方董事免责保护、特殊事项表决条件、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股权转让限制、清算优先权、领售权、信息权等特殊权利条款。先进制造基金董事提名权已执行,委派赵智勇为公司董事;回购权已于2025年10月27日补充协议中约定终止履行且自始无效;其他特殊权利条款于2026年5月6日补充协议二中作附生效条件解除,并在IPO申请不予通过、撤回、终止或注册批复到期未上市等恢复事件发生时恢复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