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巨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及已实施股权激励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公司通过巨力投资、巨力观明、巨力慧增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第一期为2019年12月通过巨力投资实施,第二期为2021年10月通过巨力投资实施并存在2022年6月补充激励,第三期为2024年9月、2024年11月通过巨力观明、巨力慧增实施并存在补充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已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3.93万元、899.65万元和1,318.43万元;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除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