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湘滨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及过往关联方资金往来,需关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已清理规范、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利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拆借。2024年度,精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拆出资金合计1,200万元;2024年期末未支付本息余额为1,203.25万元,2025年度新增资金占用累计发生本息22.06万元,本期偿还本息1,225.32万元,2025年期末未支付本息余额为0。公司已于2025年收回拆借资金,并按照年化3%的利率收取相应利息。另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蔡斌因购房存在资金需求,公司向其拆借资金20万元,蔡斌已于2025年5月全部归还。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形式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