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元化学:发行人与投资人股东历史上曾约定优先认购权、反稀释、回购权、业绩承诺和估值调整、清算优先权等特殊股东权利,需审查其是否已彻底解除及是否影响发行条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025年5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与中化基金、鲁信知欣、威海润威、鲁信菁蓉、财金方舟及相关股东等签署过股东协议或补充协议,相关条款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治理、信息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业绩承诺和估值调整、清算优先权、优先投资权、利润分配、最惠国待遇、领售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制、全职服务与竞业限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