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元化学: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或未登载于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且向控股股东新元投资承租的研发中心楼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意见书还披露主要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已登载不动产权证书及在建房产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已取得权证的建设用地上存在部分未登载于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主要为门卫、仓库等非主要生产用途辅助设施,面积占总房产面积比例为2.00%。发行人向新元投资承租研发中心楼部分区域,面积1,446.62平方米,租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该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补办手续正在推进。法律意见书另披露,除关联租赁外,发行人及分公司、子公司使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租赁土地或房产有1处,该等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