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元化学:发行人部分新型高分子材料相关技术来源于外部专利许可或产学研合作,涉及外来授权专利许可期限、转让安排、许可类型及是否存在依赖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被许可使用专利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以排他许可方式许可新元化学在中国大陆制造、使用、销售聚酰胺1012系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新型聚碳酸酯嵌段酰胺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两项专利;双方于2019年3月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费500万元,2024年1月延长许可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通知函延长至双方签署新协议之日,2026年4月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款1,500万元,合同生效满四年并支付最后一笔费用后办理专利权变更,变更前排他许可。北京化工大学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反应方法、粘合剂及用其制备人造板相关专利,许可期限至2041年8月15日,许可费1,000万元加销售提成。报告期末,发行人专利技术主要系北京化工大学依据技术转让合同授权许可使用的两项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