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元化学: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人员混用与代垫费用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涉及资金占用清理、独立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主要系子公司新元化机在同一控制下收购完成前历史遗留的关联资金往来,以及控股股东拟收购羊亭厂区房产支付预付房产转让款导致的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元投资及其子公司临海置业、新元果业、科盛新材之间存在少量人员混同、关联方代垫费用的不规范情形,包括公司部分行政人员为关联企业提供临时性行政业务支持,关联企业部分后勤人员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关联企业为公司代垫专家劳务、业务招待、会议会务等经营费用,以及公司与科盛新材、新元果业之间少量互为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