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耐德股份:发行人上市前已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安排,需关注实施程序、锁定安排、离职处理、控制权影响及是否存在未实施完毕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分别通过德瀚合创、德宇合创两个持股平台及董事长林骏宇直接增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2024年5月17日,耐德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林骏宇以货币200.00万元出资。2024年12月,耐德科技分别向德瀚合创、德宇合创转让公司5.77%股份和1.04%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对象取得的激励股权自授予日起五年内或至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两者孰晚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并约定员工离职、退休等处理方式。披露称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均已实施完毕,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