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耐德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并需核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承诺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第9.2条;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相关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相关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发行人控股股东耐德科技、实际控制人林朝阳、林骏宇及林骏宇控制的、持股5%以上股东德瀚合创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